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20171021 住戶規約 大樓外牆凸出物之管理公告

社區大樓外牆凸出物之管理公告

頃有住戶提出將冷氣機或遮雨窗等物件,安裝於大樓牆面之外(即凸出於外牆),並引用若干住戶已經違規在先之數個案例,詢問管委會是否同意比照舊有違規案施工一案,本(22)屆管委會認為:不宜。

查本社區住戶規約裝潢施工管理辦法第十、十一條:
第十條 外觀及結構維護:裝潢施工之業主與人員均不得改變本社區建築外觀、式樣、建築結構...
第十一條 統一樣式:一樓住家平台部份之花架與二樓以上住戶陽台鋁門窗均須依據管委會同意之統一式樣,照圖施工,不得標新立異、與眾不同。若有違反此一規定者,管委會得請求違規戶限期改善。

之所以社區內已會存在上述違規案例,主因在於過去歷屆管委會中,有若干屆管委會未能及時阻止住戶違規作為使然,甚至有該屆委員明知故犯,帶頭違規,如今造成既成事實,為之後各屆管委會造成不少困擾。

22屆管委會希望社區所有住戶能遵守以上規約,不要破壞社區大樓整體外觀,造成社區予外人凌亂不堪、欠缺良好管理之不佳印象,進而影響社區房價。若是管委會不盡職責,予以通融,未來住戶各家均依此為例,為求增加少部分居住面積,紛紛仿效,並同樣援引錯誤的前例,其結果可想而知。

基於住戶委託,本屆管理委員會不同意該戶以違規之往例做為依據,要求管委會同意其將物件凸出於大樓牆面之外安裝。亦請所有住戶日後不要再違反規定,同時提高監督與舉發力道,防止類似違規事件發生,並期望未來各屆管委會能比照辦理。
如既有違規之住戶遭檢舉,須自行負責,與本屆管委會無關。


電通市社區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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