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20180222 安全組 地下停車管理辦法摘要


地下室停車管理辦法摘要     20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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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宗旨:尊重守法守規使用人權益及、便利性與所有使用人的行車安全。
一、停放規定:汽機車均應依規定停放於規定之停車格內。
二、汽車格停放機車除原汽車外,原則上可放置一台機車;在1)不違反第
    一項與2)不妨礙鄰車停放、出入,及3) 不妨礙他車停放便利行車安全情
    況下,可停放第二台機車。
三、爭議判定:違反第一、二項有爭議時,授權管委會會議判定是否違規。
四、違規停放證據蒐集:管理中心不定期,同時歡迎住戶舉發違規停車事證
    (包括違規時間、車格、位置、車號)拍照存證、存檔。
五、違規停車處置:第一次—管理中心以附違規事證之警示單,置於違停之
    車輛上,並將影本投入該戶信箱內,管理中心保存書面與電腦檔各一份;
    第二次—以同一方式發送存證信函給該車使用人或該使用戶;第三次—管
    理中心逕行取消該違規汽機車輛進入地下室停車之權利(鎖住電子憑證之
    有效性)。
六、其他事項:有關車輛停放之清潔費收取、停放機車數量、取消停車權利等
    細節,歡迎住戶至管理中心或於臉書與社區部落格上,提供建設性意見。

電通市社區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依規定公告45天,住戶如有建議或需修訂事項,請以書面資料送服務中心彙整
,已利定期會議討論修正與決議。

有關社區地下室違規情形區分幾類(如照片),敬請住戶能盡速改進,避免違規情形發生:
機車未停放於車格內     機汽車未貼停車證
汽車位停於停車格內     車位內擺雜物
公共空間擺雜物         腳踏車未停放於車格內
                                       電通市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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