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 星期日

20181228 違規處置


文號:(107)電管安字第107122804
日期:1071228(星期五)

 
公 告

    地下室停放汽機車應停放於格內,超出即違規,將依管制辦法辦理。

違規事項內容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備註
機車未依規定停放於公共機車位
拍照、紀錄並公布於公佈欄
拍照、紀錄並寄發存證信函
拍照、紀錄註銷停放資格由候補遞補並停止共用機車位抽籤資格一年

登記機車停於汽車格,未依規定停放
拍照、紀錄並公布於公佈欄
拍照、紀錄並寄發存證信函
拍照、紀錄註銷停放資格並停止機車停放資格一年

登記停放雙部汽車未依規定停放於車格內或停放他人車位
拍照、紀錄並公布於公佈欄
拍照、紀錄並寄發存證信函
拍照、紀錄註銷其中一部汽車停放資格並停止停放資格一年

汽車超出約定專用部份
拍照、紀錄並公布於公佈欄
拍照、紀錄並寄發存證信函
拍照、紀錄註銷登記全部機車停放資格一年
表示無法將機車停放於車格內
登記保姆車或身障臨時停車
拍照、紀錄並公布於公佈欄
拍照、紀錄並寄發存證信函
拍照、紀錄註銷停放資格一年
駕駛不在車上即視同違規
汽車位未停汽車只停機車,未依規定停放於汽車格
拍照、紀錄並公布於公佈欄
拍照、紀錄並寄發存證信函
拍照、紀錄註銷停放資格一年

          電通市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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