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一:社區申請公設使用執照之
使用目的變更
提案人:第22屆管理委員會
說明:
1.105年住戶陳情地下一、二樓公設
違規使用,社區於105年11月份
函建管處公寓大廈科使用情形,第
一屆即變更公設設施,但並未變更
使用執照內容。
2.建管處公寓大廈科再度於107年7
月26日至社區查察,並告知住戶
不斷之陳情,地下室違規使用,請
社區依使用執照載明用途使用。
3.建請區分所有權人授權管理委員會
依情況變更部分使用執照之使用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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