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電管安字第107073001號
住家之偵煙及偵溫器檢查
1.住戶請依管委會會公告時間配合,住戶若當時
無法在家時,應與管理中心連絡。
2.對無法配合住戶,管理中心另連絡時間,住戶
若置之不理,將發公文或存證信函。
3.對不配合之住戶,追究責任為該戶之區分所有
權人,非承租戶或住戶。
4.檢查人員會穿著『永三消防』字樣衣服,以茲
試別,檢查後請住戶簽名確認。
8月6日晚上六點至九點
L棟2、3、4、5、6樓
8月7日晚上六點至九點
L棟7、8、9、11、13樓
8月9日晚上六點至九點
L棟15、17、19、20樓
電通市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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